招生工作

    招生工作

    首页 -> 招生工作 -> 正文

    生态环境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来源: 日期:2022-04-29点击:

     一、招生学科

    类别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全日制学术型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二、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具有下列学位之一的人员:

    (1) 已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

    (2)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人员入学前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4. 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一位应为申请人的硕士导师(该导师如为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亦可)。

    5. 须征得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6. 考生报考前应与所报导师取得联系,了解导师科研方向与招生指标,并征询导师意见。

    7.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已修完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研究生课程(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关的2篇学术论文;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经我校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最多只能招收1名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报考条件外,外语水平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CET-6≥425

    (2) IELTS≥6.0

    (3) TOEFL≥80

    (4) GRE≥300(新);

    (5) GMAT≥650

    (6) WSK(PETS-5)考试合格;

    (7) 在国外有1年及以上全日制学习经历(英语为当地主要日用语言或授课语言)的人员,该部分人员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8) 其他语种:仅限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

    其中第1-8项的时间范围为201711日至202241日。

    未满足外语水平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考核通过后方可认定为外语水平满足条件。

    三、报名流程

    (一) 网上报名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

    报名网址:https://yjsjy.nwpu.edu.cn/zsbm/bswb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28日-5月7日12:00

    修改网报材料时间:2022年5月9日9:00-5月10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5月9日9:00-5月12日12:00申请考试应于2022年4月28日-5月7日12:00期间登录网https://yjsjy.nwpu.edu.cn/zsbm/bswb进入注册,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及其他报名材料考生须将下列报名材料扫描后按顺序整合为一个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文件以“姓名-证件号码”命名。

    1. 《西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

    3. 应届生需提供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4.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或成绩单)。

    5. 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本科、硕士学位证书,本科、硕士学历证书,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生需提交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人员需提交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士学位认证报告;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 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7. 已公开发表(录用)的学术论文、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

    8. 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的推荐信,其中一位应为申请人的硕士导师(该导师如为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亦可)。

    9. 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 资格审核

    1. 学校初审。

    考生完成报名后,应及时登陆博士网报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未通过的考生请根据退回原因在规定时间重新提交报考材料,若再次不通过或逾期未重新提交报考材料则报名无效。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未缴费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需要下载网报生成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情况登记卡》。

    2. 邮寄报名材料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将网报上传所有报考材料复印件及网报生成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情况登记卡》原件邮寄至招生单位,所有报考材料由招生单位留存备查。

    邮寄方式:EMS邮寄

    邮寄地址: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数字化大楼生态环境学院B118办公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29-88431768

    3. 外语水平考核。

    未达到免试条件或未申请免试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

    4. 招生单位审核。

    (1) 研究生招生工作组

    (2) 各招生单位对网报资格审核通过、并且外语水平满足“免考”或已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的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3) 专业资格审核组

    由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的分管领导、管理人员和青年教师组成,负责依照专业资格审核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分和排序。

    (4) 专业资格审核标准

    专业资格审核由专业资格审核组负责,按专业统一进行,专业资格满分100分,具体审核内容如下:

    思想政治考核(总成绩20%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全面考核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思想意识、政治态度和法纪素养等,考查考生对政治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及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专业外语水平考核(占总成绩10%):

    全面考核学生的专业外语水平以及考生外文专业文献的阅读及理解能力。

    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占总成绩70%):

    全面考核学生专业基础、科研潜质和科研能力等。考核考生对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其科研能力和水平等,同时还注重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四、综合考核

    1. 综合考核名单确定

    (1) 专业资格审核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2) 专业资格审核总分按照专业进行排序。

    (3) 根据专业资格审核排序,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20%,择优选拔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

    (4) 参加专业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含成绩)将公布在生态环境学院官网。

    2. 综合考核过程

    (1) 思想政治考核(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由学院党政领导干部、负责学生工作的管理人员以及辅导员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状况进行面试考核。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内容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综合考核内容及流程

    将安排不少于五位责任心强、办事公平、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且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担任。综合考核设置考生PPT汇报和专家组提问环节。

    考生需汇报PPT(每位考生12分钟左右,会在剩余1分钟时提醒),对其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与科研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验、实践能力、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素养)等方面进行展示。

    专家组提问环节(每位考生5分钟左右),评审专家组进行现场考核,对考生作出评价。

    3. 综合考核阶段面试将全程录像,录像资料由招生院系保存。

    五、录取

    1. 录取总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最终由专业资格审核成绩、外国语水平成绩、专业基础与科研能力成绩(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验、实践能力、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素养等)三个科目组成,每个科目的满分为100分,三个科目总分300分。

    综合考核成绩=专业资格审核成绩+外国语水平成绩+专业基础与科研能力成绩

    2. 录取原则

    (1) 录取时按照同一专业内的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2) 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专业资格审核、外国语、专业基础与科研能力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开

    1.拟录取名单、报名材料和考核记录等相关材料,经招生工作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保存。学院将在学院官网和学院公示栏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3-5个工作日,告知每个学生拟录取结果,并做好信息公开等工作。

    2.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七、监督与复议

    咨询及申诉渠道:生态环境研究生招生工作组

    咨询电话:029-88431768

    邮箱:sthj@nwpu.edu.cn


     生态环境学院

                                      2022年429


    联系我们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东祥路1号 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数字化大楼B118
    邮编:710129

    版权所有 © 西北工业大学    ICP备案号      陕ICP备05010979